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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届“新东方杯”烹饪技能大赛重庆赛区选拔赛的通知

来源:重庆新东方烹饪学院浏览量:更新时间:2012-05-05 17:41:17

 

 为确保第二届“新东方杯”全国烹饪技能大赛的举办质量,经院委会研究决定,第二届“新东方杯”全国烹饪技能大赛(重庆赛区)选拔赛初定于在2012年5月10日重庆新东方烹饪学院举行,选拔赛相关规定如下:
 单项比赛获得前三名选手参加总决赛。

 
一、选拔赛形式
 (一)参赛形式:个人赛
 (二)参赛项目:中餐热菜、果蔬雕刻、中餐冷拼、西式面点
 二、参赛资格
 (一)本次参赛面向重庆新东方烹饪学院在校学生。
 (二)热爱烹饪行业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学习态度端正,在校表现优良,无违规违纪的学生。
三、大赛的组织、报名
 (一)成立由各部门共同组成的大赛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,负责大赛的领导工作。组委会负责大赛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;参赛的技术支持、指导和评审工作。
 (二)大赛的报名和选拔:符合条件的参赛选手可直接班主任处报名,教学区教务处可推荐优秀选手参赛。请教学区教务处按照大赛实施文件的要求,组织选手报名和赛前培训工作,报名工作于5月7日结束。
 四、选拔赛时间和地点
     第二届“新东方杯”全国烹饪技能大赛(重庆赛区)选拔赛定于2012年5月10日在重庆新东方烹饪学院举行。
 五、大赛各项规程
    参赛选手须知
    1、参赛选手要准时参赛,严禁徇私舞弊,弄虚作假,比赛时须服从赛场领导和指挥,严格遵守赛场规则和秩序,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。
    2、参赛选手要穿戴整洁的工作服、工作帽,佩戴大赛参赛证及参赛标志。
    3、参赛选手要注意饮食卫生,防止疾病。
    4、参赛选手不得在赛场吸烟、喧哗、追逐、打斗。不准随地吐痰,乱扔杂物,爱护赛场设施设备,爱护环境卫生,注意安全,保管好贵重物品,损坏大赛设施设备,按价赔偿。
    5、比赛现场内严禁使用手机及其它通讯工具。
    6、选手应服从比赛评委的评判结果,如有异议须由领队统一向仲裁委员会提出。
    7、比赛结束后,选手须做好工位及周围的卫生清理工作,确保赛场的整洁。
    检录工作
   为了确保参赛选手在公平的原则下竞赛,此次竞赛要严格检录程序。
    1、此次竞赛除制汤、制茸、制馅(不入味)外,不允许场外加工。
    2、对于特殊需要场外加工的须提前申请,经批准后,验料时交验料评委。
    3、对于违规的原料,由检录组带成保管,影响参赛的责任自负。
    赛场纪律和相关规定
    1、参赛选手应按时到检录处凭参赛证接受检录,迟到每5分钟扣1分,迟到20分钟,视为弃赛。
    2、参赛选手应服从现场指挥和调度,参赛证要佩戴在胸前。
    3、参赛选手应做到衣帽清洁,不留长指甲,不戴戒指,不涂指甲油,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。
    4、参赛选手应独立完成操作,不允许使用他人原料,多做、挑选、因失饪而重做。
    5、如发现私带半成品,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。
    6、参赛选手操作完毕后,经评判组长同意后,应迅速清理工作区,带好自己的工具撤离赛场。